必威官方网站- Betway必威- APP下载鄠邑法院2025年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典型案例
2025-12-31必威官方网站,Betway必威,必威APP下载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的方案》精神,鄠邑法院执行局坚持党的领导和为民导向,紧扣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精神,以“714”工作举措为具体路径,扎实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以程序规范、实体规范、管理规范为主线,坚持把规范化建设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通过健全制度机制、优化流程标准、强化智慧赋能、深化监督制约,推动执行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聚焦流程规范,筑牢执行权利运行“防火墙”。在某建筑工程公司系列执行案中,面对百余起关联案件,执行局严格适用“执行实施分段集约流程”,从立案标准统一、财产线上查控、案款发放公示到终本管理规范,全流程嵌入节点监控与程序留痕。通过设立“执行事务中心”集中办理文书送达、财产申报、接待答疑等事务,实现了“事务性工作专业化处理、程序性事项标准化办理”,有效杜绝了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展现了以制度刚性约束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与实体权益的规范实践。
二、强化智慧赋能,打造高效规范执行“新引擎”。在处理陕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异地执行案时,面对被执行人散布多省的资产与复杂关联交易,执行团队依托“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综合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不动产在线查封平台、证券线小时内完成了对十余个账户、两处异地房产及持有股权的有效控制。全程通过“移动执行”APP实时同步取证、上传文书、生成记录,确保了异地执行的程序合规与行动高效,体现了以科技手段固化规范流程、提升工作精度、强化行为监督的显著成效。
三、践行善意文明,彰显规范执行温度“平衡术”。在某民营制造企业与供应商债务纠纷案中,被执行人系具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执行局未简单采取“一封了之”的强制措施,而是严格依据财产区分处置规范,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前提下,经专业评估和债权人会议同意,创新采取“活封活扣”生产资料、引入“强制管理”由第三方托管经营、以其部分未来收益分期履行债务的方案。既避免了因机械执行导致企业停产、职工失业,又最终使债权得以全额受偿,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是规范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深度融合的范例。
案例六:西安创业园某某有限公司与西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某银行与陕西某投资集团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执行标的达200余万元。该投资集团工商登记信息看似良好,实际已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均失联,存在转移资产、逃避执行重大嫌疑。
面对“人去楼空”的困局,执行干警郑超超敏锐判断这并非简单“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是精心策划的“空壳逃避”。他迅速组织团队研判,确立了“穿透关联、数据作战、快速控制”的策略。
郑超超调取该集团及关联公司全部工商档案、涉诉信息,进行深度研判分析,发现其通过十余家分布在各地的空壳公司构建了复杂的资金网络,法定代表人亲属在其中扮演关键角色。
随后,郑超超立即启动线上+线下查控方式。基于研判成果,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不仅查询被执行人本身,还一并查询所有关联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及近亲属所涉案情况。并对其亲属的财产信息进行线下查控。
面对系统反馈的海量数据,执行团队连夜筛选分析,发现数个以关联公司名义开设的“休眠账户”,以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亲属代持的上市公司股票。这些资产分散在多个地区,隐蔽性极强。
锁定目标后,郑超超立即组织合议庭评议。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后,执行指挥中心在立案48小时内,依法对分散在各地的银行账户和股票实施“一键”冻结、查封。整个操作法律文书齐备、全程留痕。
通过对已控制资产的后续处置,最终为申请执行人银行实际执行到位资金180余万元。本案是规范运用智慧执行手段,通过“穿透式”关联分析,破解了被执行人利用复杂公司架构转移资产的伎俩;依托“总对总”查控系统,实现了对隐匿财产的快速发现与控制;严格遵循合议审批程序,确保了执行行为的规范性。展现了信息化背景下财产查控的精准性、高效性和合规性,为处理类似规避执行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
被执行人鄠邑区某建筑企业拖欠李某等18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0.3万元。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李健行经查询发现该企业银行账户余额仅1.2万元,名下厂房、设备均已抵押,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中包括2名残疾人和3名年逾六十的老人,案件涉民生特征突出。
在院领导的指导下,李健行确立“全力查找财产线索、多措并举促履行、规范高效发放案款”的工作思路。一方面,通过调取税务发票、电力数据等证据,证实该企业仍持续经营;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劳动监察、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约谈,形成执行合力。最终,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将全部工资款主动汇入法院账户。
案款到账后,执行局依托“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构建了高效的案款发放绿色通道。为确保案款发放工作的规范高效,执行团队采取了“线上批量审核+线下精准服务”的双轨工作模式。一方面,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将原本需要三个工作日的案款发放审批压缩至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现了审批环节的集约化、高效化处理;另一方面,针对申请执行人中包含的2名残疾农民工和3名年过六旬的老人,执行团队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派出干警上门协助核实身份信息、办理领款手续,并通过“移动执行”APP实时记录服务过程,确保特殊群体“零跑腿、全保障”。
在执行款发放环节,李健行与财务人员在48小时内完成了全部18名农民工的身份信息核验、账号匹配和金额确认工作,通过银行批量支付系统将50.3万元工资款精准发放至每个农民工个人账户。发放过程中,每笔款项均备注案件信息和款项性质,确保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发放完成后,执行局便通过系统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每位农民工推送了款项到账通知,并通过制作《执行案款领取提示卡》,详细告知款项构成、维权途径等事项。
本案在规范执行体现了执行工作的温度与精度并重,既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大幅提升执行效率,又针对特殊群体需求提供个性化司法服务,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同时展现了“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的制度优势,实现了从案款入账、审批、发放到反馈的全流程规范化、透明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案款滞留、挪用等风险。再次,通过数字化手段延伸司法服务,形成了“执行-发放-反馈”的完整闭环,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申请执行人张某系装修工人,为被执行人季某在鄠邑区的老家房屋提供粉刷劳务,双方约定劳务费5000元。工程完工后,季某以困难为由一直拖欠支付。经鄠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后,季某仍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发现季某在本地银行账户余额为零,名下无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面对看似简单的案件,执行法官鱼小军并未轻易放弃。在审查卷宗时注意到,被执行人季某能够装修房屋却声称无财产,可能存在外地经济活动,鱼小军决定对该被执行人采取深度调查。
不出所料,在运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大数据系统进行全面检索时,发现季某在外省某法院另有执行案件,且其名下有一套房产正处于司法拍卖阶段。获取这一关键线索后,鱼小军立即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向房产所在地法院发出规范化的异地执行协助函,详细说明案情及协助事项;同时主动与当地承办法官建立专项联络机制,深入了解拍卖进展及财产分配方案,为后续执行做好准备。
经过两地法院密切配合,在房产拍卖款进入分配阶段后,当地法院依法协助冻结了季某应得份额中的相应款项。
通过规范的异地案款划转程序,鄠邑法院执行局成功扣划全部执行款项。案款到账当日,执行法官立即通知张某办理领款手续,考虑到张某年事已高且不熟悉电子设备操作,安排专人协助其完成身份验证和账户确认。从启动异地协作到款项发放完毕,仅用时四十余天。
本案系涉民生的小标的案件,成功的执结充分体现了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成效,通过严格执行异地协作程序,实现了跨区域执行资源的有效整合;同时彰显了智慧法院建设的实践价值,运用大数据技术打破了信息壁垒,为查人找物提供了新路径。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不因案件标的小而简化程序,不因执行难度大而降低标准,通过规范化的执行流程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时年19岁的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全身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李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于2016年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的十年间,王某生活陷入极度困境,年迈的父母既要照顾瘫痪在床的儿子,又要承受经济上的巨大压力,案件执行看似已无希望。
2024年,执行法官石志蔚在系统梳理终本案件库时,这起长达十年的旧案引起了他的高度重视。在调阅原始卷宗、了解申请人现状后,石志蔚确立了“精细化终本管理、动态化财产监控、人性化矛盾化解”的执行思路。便将本案纳入重点终本案件管理清单,建立专门档案。
他创新运用“三查一访”工作法:每季度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李某财产状况进行例行查询;每半年走访一次王某家庭了解生活状况和需求;每年对李某的生活轨迹进行一次全面调查。通过持续查控,石志蔚发现李某近年在城乡接合部从事建材生意,获取这一线索后,石志蔚没有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制定了循序渐进的执行方案。他先后三次上门走访李某,从“情、理、法”三方面深入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于“法”,向其明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甚至司法拘留等严重后果;于“理”,耐心为其剖析事理,明确其必须承担起应尽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于“情”,真诚感化,详细转述了申请执行人年轻伤残、家庭濒临崩溃的特殊困境,唤起其同情心与社会责任感。面对这块 “硬骨头”,石志蔚以 “绣花”般的细致和耐心,致力于从根源上实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在石志蔚多次耐心诚恳的沟通和感召下,被执行人逐渐转变态度,从抵触拖延转为理解配合。
2025年8月,在石志蔚的见证下,李某将剩余的案件款15万元交到王某手中。王某的母亲含泪说道:“十年了,我们几乎已经放弃了希望,没想到法官还没有放弃我们。”
本案是规范终本案件管理的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终本案件动态管理的实效性,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沉睡”案件重新焕发生机;也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持续性,十年坚守不止步,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创新了涉民生终本案件的执行方法,通过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沟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该案的成功执结,为如何处理长期未结的终本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生动诠释了执行工作规范化的深刻内涵。
鄠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五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通过以物抵债取得王五名下位于洋县的重型机械设备的所有权,但在申请执行人前往汉中市洋县接收设备时,遭遇多名案外人以其他经济纠纷为由的暴力阻挠,致使价值不菲的抵债财产数月无法实际交付,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悬于半空。
面对异地执行中“环境陌生、对抗激烈、风险复杂”等挑战,执行局长巨西挺为该案的执行确立了“规范先行、协同联动、刚柔并济”的标准化执行思路。
在准备阶段,执行干警李健行严格按照异地执行规范要求,制定了包含人员分工、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内容的详细执行方案。同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异地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主动与汉中市洋县法院、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规范化联动机制,形成了跨区域执行合力。
执行当日,队伍按照预定方案有序抵达现场后,立即按预案展开工作:警戒组迅速设立安全警戒区,维持现场秩序;劝导组规范出示证件和法律文书,依法向案外人进行释法明理;作业组在充分安全保障下开展设备拆卸工作。
面对案外人驾车闯入、暴力阻挠等突发情况,指挥组严格按照应急预案,一方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事态,另一方面坚持规范执行要求,继续开展法律释明工作。执行干警以严谨规范的执法程序和专业耐心的沟通方式,最终促使主要阻挠人员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
经过近18小时的规范、有序执行,在克服多重困难后,所有重型设备安全完成交付。整个执行过程严格遵循执行规范,未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既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又妥善化解了现场矛盾,实现了规范执行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案是规范开展异地执行的典型案例:执行干警严格遵循了异地执行的各项程序规范,从预案制定到现场处置均体现了执行规范化要求;充分展现了跨区域协同联动的制度优势,通过规范化的协作机制有效提升了执行效能,创新实践了复杂场景下的规范执行方法,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案例六:西安创业园某某有限公司与西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西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因租赁西安创业园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园中心)厂房,合同到期后未能支付租金而被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西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创业园中心给付租赁费、利息及违约金共计88万余元,并限期搬离租赁房屋。判决生效后,西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却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创业园中心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李健行并未简单地“一查了之”、“一冻了之”。他深知,每个被执行企业背后都可能关联着就业、税收与发展。李健行便第一时间向西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明法律规定,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甚至司法拘留等严厉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履行。
西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经营困难、不畅为由试图拖延。李健行先后多次前往该公司注册地、经营地进行实地调查,摸排其财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其银行账户、车辆、股权等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查询,经过李健行情、理、法相结合的持续疏导,西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将积极筹款履行义务。
在法院的督促下,西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很快将全部案款88万余元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并按时腾退了所租赁的厂房,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李健行在向被执行人西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送达结案文书的同时,主动向其公司出具《信用修复证明》,证明该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法律义务,且在本院无其他未结执行实施案件。该证明旨在帮助其在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活动中,扫除信用障碍。该企业正是因为法院及时出具的修复文书,在银行成功申请贷款100万元,助力企业“造血再生”。
该案的成功处理,是鄠邑法院规范强制措施和间接执行措施的体现,也是该院成功探索建立被执行人信用保护与修复机制的有效实践。它清晰地表明,法院强制执行既有“刚性”的强制力保障,也有“柔性”的善意文明。对确有履行意愿并已实际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通过正向激励,及时解除其信用约束,帮助其恢复“造血功能”,重拾发展信心。这不仅能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更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度,对于营造鼓励主动履行、支持诚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为全面+主动”信用修复新模式的深层次践行奠定基础,从而全面、主动、及时的帮助诚信执行主体消除负面评价,重塑社会信用。
申请执行人张某(女)与被执行人林某(男)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22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子小林(现年5岁)由张某抚养,林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然而自2023年6月起,林某以张某阻挠其探望孩子、家庭矛盾未解决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李晓峰发现,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林某态度强硬,声称“见不到孩子,一分钱也别想拿到”,而张某则情绪激动,表示“他不给钱,就别想见孩子”。年仅5岁的小林夹在父母之间,脸上渐渐失去了笑容,性格变得内向胆小,不愿与人交流。如何妥善化解矛盾、确保抚养费支付,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对孩子造成的负面影响,成为本案的关键。
案件受理初期,李晓峰第一次约谈被执行人林某时,便遭遇了不小的阻力。林某情绪激动,态度蛮横,对法官的耐心释法充耳不闻,抵触情绪十分明显。
面对此种情况,李晓峰始终保持冷静与专业。他意识到,简单的劝说对此类当事人已难见效,必须依法采取更为规范的警示措施,打破其侥幸心理。在全面审查案情、确认林某确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后,李晓峰严格依照程序,向其送达《预失信告知书》,并严肃的告知林某:其行为已涉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若仍不改正,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法律后果。
当林某接过这份盖有法院红印的正式文书时,先前嚣张的气焰明显收敛。李晓峰抓住这一时机,向其告知:“法律不是儿戏,这份告知书是正式的法律警示,目的是给你一个主动改正的机会。强制执行措施不是我们的目的,让孩子健康成长、让你们双方从对抗中解脱出来,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随后李晓峰向其发送《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并严肃的批评道“你是孩子的父亲,血浓于水,你与孩子母亲之间的矛盾,不应该让孩子来承受后果。支付抚养费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你作为父亲表达关爱、维系亲情最基本的方式。”。这番既有法律威严又充满人情味的言语,触动了林某内心最柔软的部分。他低头沉默良久,再抬头时,眼中已无戾气,取而代之的是愧疚与动摇。
见此转机,李晓峰一方面严肃阐明继续对抗将导致其信用受损、可能面临拘留甚至影响其名下房产处置等法律风险;另一方面,耐心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张某独自抚养孩子的艰辛,并提议可协同解决探望权受阻的症结。最终,林某诚恳表示愿意立即支付拖欠的抚养费36000元,并希望能在法院主持下,就探望孩子一事与张某进行协商。
通过“先立威,后攻心”的策略,李晓峰以规范的司法程序结合细致的情感疏导,成功化解了被执行人的对立情绪,为案件后续的顺利调解与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案是人民法院在涉家事案件执行中,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规范执行与人性化司法有机结合的生动范例。该案的顺利执结,展现了执行工作规范化的多维价值:在程序层面,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执行措施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在方法层面,创新运用法律文书和调解手段,实现情、理、法的有机融合;在效果层面,不仅解决了经济纠纷,更修复了家庭关系,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这种将规范执行与司法温情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为处理同类涉家事纠纷提供了有益借鉴,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担当。通过规范化、人性化的执行方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
2025年7月,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标的额为18万余元。案件受理后,经网络查控,发现李某名下银行账户余额长期维持在数百元水平,但其经营的建材店仍在正常营业。法院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李某虽签收但逾期未履行,亦未申报财产。
执行干警马安文通过前期调查分析,判断李某具备履行能力但存在逃避执行的明显意图。遂确立了“先规范查证,后依法强制;先现场威慑,后心理突破”的渐进式执行策略,并制定了周密的现场执行预案。
2025年7月15日,马安文带领4名法警前往李某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抵达时,李某正在店内。当马法官出示工作证件和法律文书,要求其配合调查经营情况及财产状况时,李某情绪突然激动,大声叫嚷:“我没钱!你们法院整天就知道吓唬人”并试图抢夺法官手中的文书。
在法警依法制止时,李某的几名亲友闻声赶到现场,开始起哄、围堵执行人员。现场一度混乱,李某趁乱突然冲出人群,骑上店门口的电动车试图逃离。马安文果断指挥法警将其拦下,并正告其行为已涉嫌妨碍公务。在控制住局面后,马安文当场制作了现场笔录,由在场人员签字确认,全程录音录像,规范固定了李某对抗执行的证据。
鉴于李某的恶劣态度和对抗行为,马安文向其当面送达了《预拘留告知书》,详细阐明了其拒不履行、拒不申报财产、对抗执行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给予其最后三天的履行宽限期。然而李某态度依旧蛮横:“你们就会吓唬人!有本事就抓我!”对法官的释法说理完全不予理睬。
宽限期届满,李某仍未履行。马安文将案件情况、证据材料及拟采取强制措施的建议层报执行局长、分管领导。经严格审查,院长批准了对李某实施司法拘留的决定。遂后马安文依法向李某宣布并送达《拘留决定书》。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规范的程序面前,李某被送往拘留所时,其嚣张气焰已荡然无存,但仍心存侥幸。
拘留期间,马安文多次前往拘留所与李某谈话,在拘留执行的第五天,李某通过管教民警主动要求见马安文。面对马安文,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法官,我在里面这几天也想明白了,躲是躲不掉的,闹更解决不了问题。我做生意这些年,最看重的就是信誉,现在因为这事进了拘留所,脸都丢尽了……我愿意还钱。”马安文便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李某家属代为支付了15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切实可行的分期履行协议。法院鉴于李某认错态度诚恳、已部分履行并达成和解,依法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
本案是规范运用强制措施、妥善处理对抗执行行为的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规范执行程序的刚性力量。面对当事人的激烈对抗和试图逃匿,执行团队始终保持冷静、规范处置,从现场笔录制作、证据固定到法律文书送达、强制措施审批,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了执行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为应对突发状况、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案中,司法拘留不是单纯的惩罚,而是综合性的法治教育过程。执行干警在拘留决定前后,始终坚持“惩教结合”,通过规范的警示、说理和回访谈心,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从内心认识到错误,实现了从“对抗执行”到“主动履行”的根本转变,同时也展示了规范执行中力度与温度的有机统一。执行干警在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并未放弃教育挽救,通过持续的回访和沟通,找准了化解矛盾的切入点,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实现,也为被执行人纠正错误、重回正轨提供了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深度融合。
申请执行人某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与被执行人陕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鄠邑区重点民营企业)因厂房买卖合同纠纷,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陕01民终741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某精工公司要求陕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购房款1750万元及违约金、税费、诉讼费等,案件总标的额达2700万元。
本案执行陷入僵局的核心矛盾在于:某精工公司因所购厂房无法办理产权证而要求解除合同、收回购房款;而陕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则认为对方长期占用厂房却未实际使用,给其造成了巨大损失,并已另案起诉某精工公司索要占用费等费用。双方互有诉讼,情绪对立,单纯采取强制措施可能直接压垮民营企业,也无法高效实现国企债权。
面对复杂局面,以执行法官谭飞为主的执行团队,在执行局局长巨西挺的指导下,确立了“保护发展与实现债权并重,以和解化僵局”的办案思路,具体采取了以下创新性做法:
团队通过数十次电话沟通与现场约谈,成功将双方争执的焦点从情绪化的“与损失之争”,理性引导至“如何还款、如何担保”的实际履行问题上,为和解打开了突破口。
为确保和解协议的安全性与可执行性,团队主动协调评估机构,迅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四处厂房进行了现场评估,确认其资产价值足以覆盖债权,从根本上打消了申请执行人对于款项无法收回的担忧。
团队并未就案办案,而是创新采用“执行和解+债务抵消+关联案件合并处理”的综合方案。积极劝导双方互让一步:一方面引导某精工公司在债权金额上作出适当让步;另一方面推动陕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另案起诉的两起案件,并将已判决案件的债务与本案执行款项进行抵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涵盖本案履行、关联诉讼撤诉、另案债务抵消的一揽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达成后,谭飞督促陕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当场履行首期200万元案件款,彰显诚意与履行能力。同时,和解的效力直接延伸至其他诉讼程序,一次性解决了多个衍生纠纷,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
本案是人民法院在办理重大复杂涉企执行案件中,将规范执行理念贯穿财产查控、强制措施适用及纠纷实质化解全过程的典范实践,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执行工作“程序规范、措施精准、效果共赢”的价值追求。
第一,彰显了财产查控环节的规范化水平与专业深度。执行团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启动财产调查,在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初步筛查的基础上,针对被执行人名下特殊资产——工业厂房,及时启动规范化的现场勘查与专业评估程序。面对被执行人对评估报告提出的专业性异议,鄠邑法院严格遵循“评估机构说明—行业协会评审—最终结果确定”三级审查机制,确保评估程序的严谨性与评估结论的权威性,为后续执行措施的精准适用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规范化操作模式,为处置专业性较强的资产提供了可复制的操作范本。
第二,展现了强制措施适用的审慎态度与创新智慧。在处理2700万元大标的涉企纠纷时,执行团队没有机械采取传统查封扣押措施,而是在确保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方法。一方面通过规范评估确认被执行人名下其他厂房足以覆盖债权,为采取相对缓和的执行措施提供了客观依据;另一方面通过促成双方达成附条件和解协议,将强制措施的威慑力转化为当事人主动履行的推动力。这种刚柔并济的措施选择,既体现了司法权威,又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预。
第三,体现了执行和解程序的规范运行与多重价值。在促成双方和解过程中,执行团队严格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规范组织多轮协商谈判,完整记录协商过程。最终达成的和解协议不仅内容合法、条款完备,更创造性地将本案执行与双方关联诉讼进行整体解决。通过规范的债务抵销程序与撤诉协调机制,实现了“一案解多纷”的效果,充分展现了规范化程序在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方面的制度优势。
第四,提供了涉企执行工作的规范指引与实践样本。从财产查控的专业化操作到强制措施的审慎适用,从执行和解的规范化运行到关联纠纷的系统性化解,本案为处理重大涉企执行案件提供了完整的规范化操作指引。这种将程序规范与实体公正相结合、强制威慑与善意文明相统一、个案执行与综合治理相促进的工作模式,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鲜活实践样本,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担当。
2018年7月,何某向尚某借款400万元,王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何某、王某未按期还款,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约定于2021年4月30日前还清。调解书生效后,何某、王某仍未履行,尚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孙佳壮面对该案标的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主要为工业用地及厂房这一复杂情况,确立了“程序规范为先、财产处置为要、权益保障为本”的执行思路,决心将本案打造成财产处置规范化的示范案例。
执行立案后,孙佳壮首先严格依照程序向两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在何某、王某逾期未履行后,立即启动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财产进行全面调查。经查,何某名下登记有工业用地及厂房,具备处置条件。法院依法裁定查封该不动产,并现场张贴封条、公告,制作规范笔录。
查封只是第一步,如何规范、高效地处置该不动产以实现债权,成为案件关键。孙佳壮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启动委托评估程序。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从备案名录中随机摇号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并当场送达委托书。
评估报告出具后,法院依法向何某送达。何某随即以“评估遗漏财产、价值过低、参照标准错误”等多项理由提出书面异议。面对当事人的专业性质疑,孙佳壮并未回避或简单驳回,而是严格按照司法解释规定的救济程序进行处理。首先将异议交由原评估机构进行书面说明。评估机构在五日内作出了专业答复,但何某仍不满意。
此时,孙佳壮启动专业审查程序,将全部材料移送该评估机构所属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指定的省级评估行业协会,委托进行专业技术评审。省级行业协会在法院指定期限内出具了权威的《专业技术评审报告》。评估机构依据该评审报告对原评估报告进行了合规补正。法院将最终确定的评估报告再次依法向何某送达,并详细告知其后续权利。整个评估异议处理过程,严格遵循机构说明-行业评审-最终确定的三级程序,每一步都留痕存档,确保程序无懈可击。
在完成全部规范程序后,该不动产进入网络司法拍卖阶段。最终经过公开竞价,以高于评估价15%的价格成交,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额实现。
本案是人民法院在财产处置环节严格规范执行程序的典范案例,具有多重示范价值。
第一,充分彰显了执行程序规范的严谨性与公正性。从财产查控、评估机构选定,到评估异议的层级化处理,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将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特别是面对专业性强的评估异议,没有采取简单的行政化处理,而是引入行业协会专业技术评审这一中立、权威的救济途径,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也确保了评估结果的科学公正,极大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第二,生动诠释了执行工作中当事人权利保障的实质内涵。本案中,法院没有因为被执行人提出异议而拖延执行,也没有因为异议的专业性而剥夺其救济权利。通过规范、透明、多层次的异议处理机制,让被执行人在每一个环节都能充分表达意见、获得专业回应,最终使其服判息诉,实现了强制执行的正当性基础从“权力”向“权利”的深刻转变。
第三,为复杂财产处置类案件的规范化执行提供了完整范本。本案完整呈现了涉不动产处置从查封、评估到异议处理的全流程规范操作,特别是对评估异议的专业化、程序化处理方式,为解决执行实践中常见的“评估拉锯战”问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于提升财产处置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拍卖公信力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本案的成功执结表明,规范化执行不仅是约束执行权的需要,更是提升执行质效、保障当事人权益、最终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通过每一个环节的规范操作,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的不仅是结果的公正,更是过程的公正。
以上十个典型案例,生动展现了鄠邑法院执行局在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中的系统性实践与创新性探索。在程序规范维度,构建了从立案审查到结案归档的全流程标准化体系,确保每个执行环节都于法有据、有章可循;在实体规范层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创新运用信用修复、预惩戒等机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管理规范方面,依托智慧执行系统,建立“一案一账号”精准监管、终本案件动态管理、执行事务集约办理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规范化建设是提升执行质效、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的根本路径。展望未来,鄠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深化“规范执行提升年”活动成果,以更高标准推进执行标准化建设,以更实举措提升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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